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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主研究课题管理条例

自主研究课题管理条例

200956日室务会通过,2011310日室务会修改)

 

第一节 总则

 

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与管理,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自主研究课题以科技部(国科基函[20089号)文件和本实验室发展目标为依据,以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为牵引,围绕含能材料理论与应用技术、爆轰学与爆炸技术、材料与结构动力学、毁伤理论与防护技术、爆炸安全理论与评估技术等研究方向,主要开展爆炸科学技术领域的应用基础问题研究,突出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。通过自主研究课题,鼓励新思想、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,激励原始创新,使实验室整体学术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,并取得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研究成果。

第三条 自主研究课题一般面向本室固定人员,特殊情况下也可面向室外单位,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。

第四条 自主研究课题应符合实验室发布的申请指南,按照“公平竞争、择优支持、动态调整”的原则,经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。

 

第二节 申请指南

 

第五条 申请指南规定了本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计划,由实验室主任或负责学术的副主任组织编写,室务会讨论通过,经室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公开发布。

第六条 自主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、探索性课题和青年基金三类。

第七条 重点课题原则上由各研究部组织申报。各研究部组织申报的重点课题需按照研究方向发展目标,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,围绕实验室整体目标,以取得重大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成果、推动实验室发展为目的,选题是本领域具有重大学术意义的基础性研究课题,以及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或技术创新课题。研究年限一般为3-4年。

第八条 各研究部可以按照研究方向规划以课题(一般由3-4个专题组成)或专题形式申报当年的重点课题。几年内申报的若干个专题应是该研究部规划课题的组成部分。

第九条 探索性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,探索性与创新性强,尤其鼓励具有明显学科交叉和原始创新的选题。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。

 

第三节 申请条件

 

第十条 重点课题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(或博士学位),年龄一般应在五十五岁以下。对于博士生导师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第十一条 探索性课题申请者年龄一般在五十五岁以下,对于博士生导师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第十二条 青年基金课题申请者应在当年11日前未满40岁。

第十三条 课题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。申请手续完备,所需资料齐全。

第十四条 每名固定人员承担(包括参与)自主研究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。

第十五条  每个研究部承担的重点课题数目不得超过两项。

 

第四节 申报程序

 

第十六条 申请者必须按规定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<<北京理工大学bt365官网亚洲版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>>(以下简称<<申请书>>)

第十七条 重点课题经研究部主任和研究部首席科学家签字后,由研究部上报实验室,其它项目由申请者直接上报实验室。

第十八条 申请者需向本实验室报送<<申请书>>一式三份,并提供电子文档。

第十九条 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每年受理一次,申请截止日期以当年的通知为准。

 

第五节 审批程序

 

第二十条 自主研究课题的审批程序按学术委员会评审、室务会审查的程序进行。

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:

《申请书》不合要求,申报材料不齐全;

②不符合资助范围。

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申请书的评审。重点课题(或专题)应进行会议评审,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就申请书内容进行答辩。探索性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可采取书面评审方法。

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应在当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结束前给出评审结果。室务会审查后安排课题研究经费与年度计划。

第二十四条 在实验室内公布评审结果,征求反馈意见后上报,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后实施。

 

第六节 课题管理

 

第二十五条 课题获批准后,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签订“bt365官网亚洲版自主研究课题协议书”,明确研究内容、预期成果、研究周期、经费安排等内容。

第二十六条 主管学术工作的实验室副主任负责自主研究课题的管理,管理内容包括:

①协议书签订;

②核定课题资助经费;

③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;

④课题验收;

⑤向学校和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。

第二十七条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,重点课题负责人每年向室学术委员会作一次课题进展报告,探索性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书面进展报告。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。没有通过评审和无正当理由不作(或不提交)进展报告者,停止资助。

第二十八条 课题结题前,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<<自主研究课题结题申请>>、《自主研究课题总结报告》,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,报室务会审查。

第二十九条 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须向学术委员会作结题报告,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,评审结果分为优、通过、不通过三个等级。如评为优者,实验室将视情况予以奖励;评为通过者,按正常结题;评为不通过者,不得使用余款,停止5年申请本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格,并将结果上报。

第三十条 参考下列条款进行结题评审:

研究目标实现和研究内容完成情况;

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;

成果的应用(前景)与(可能的)效益(包括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);

协议书关于成果要求的实现(或未来两年内可能实现)情况;

经费使用情况;

结题材料准备情况。

第三十一条 自主研究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,所有权归本实验室。申报成果和发表论文应署本实验室为第一成果单位(详见自主课题指南相关要求),同时还应以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助的形式注明。

 

第七节   经费管理

 

第三十二条 自主研究课题总经费额度由室务会核准并直接下达到课题负责人,按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规定支出。

第三十三条 自主研究课题经费分年度下拨,首次下拨时间一般为课题批准后的2个月内(如科技部拨款延后则顺延)。课题进展评审后,室务会根据课题进展评审结果,决定下次经费下拨的时间和额度。

 

第八节   附则

 

第三十四条 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本实验室。

第三十五条 本条例经室务会审定公布后生效。